房地合一2.0初審過關 最重課稅45%

發佈日期:2021/04/06  【聯合報 記者沈婉玉、翁至威/台北報導】

打炒房重稅要來了!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「房地合一2.0」修正草案,兩年內出售要課百分之四十五稅率,逾兩年、未逾五年適用百分之卅五稅率,法人也比照個人納入房地合一課稅,最高也是百分之四十五。不過,修法後立即實施或由行政院定之,朝野立委有不同意見,送黨團協商。

昨天的修法,朝野對於院版草案共識度高,僅約半小時左右就通過初審。修法草案有四大重點,除了延長短期交易課重稅的時間、法人比照個人納入,預售屋及特定股權交易也適用房地合一稅。另外也修正房地合一成本計算中的土地漲價總數額減除等規定,以防堵避稅行為。

針對實施日期,政院版草案是由行政院定之,財政部長蘇建榮強調,子法規訂定需要一段時間,納入營利事業後的作業方式也要變更,此次修法還有納入預售屋,也需要配合實價登錄2.0上路的時間比較合理,需內政部溝通,因此主張實際上路時間由行政院衡酌房市狀況來訂定。

但國民黨團堅持總統公布後立即上路實施,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逃亡潮,反而造成房市動盪不安,違背減少短期交易、穩定房市的立法宗旨。民進黨立委則支持財政部看法,要配合實價登錄2.0上路時間,希望保留彈性讓行政院視實際房市發展、配套等整體情況來衡量實施日期。

國民黨團認為,若由行政院定之,恐遙遙無期;但民進黨團認為,居住正義是社會共識,執政黨絕對不會拖延。朝野立委希望盡快、明確上路,最後經過討論,朝野同意此條文保留送黨團協商。

新制實施 不會回溯補稅加徵

昨天初審過程中,「是否回溯」討論最多。蘇建榮強調,新制實施後不會再回溯補稅加徵,取得時間回溯、交易不回溯,是法律上的「不真正溯及」。若院版草案三讀通過,在二○一六年後取得的房地在實施日前出售,則仍適用房地合一1.0;在實施日後出售案件才適用2.0。

此外,針對境內法人,民進黨立委吳秉叡提案比照個人新增兩條排除條款,短期交易稅率維持百分之廿,獲財政部同意。一是因財政部公告的非自願性因素,交易持有期間五年以下房地;二是營利事業以自有土地與營利事業合建房屋,自土地取得日起算五年內完成並銷售房地。其餘條文均按行政院版草案通過。

另外,國民黨立委賴士葆、費鴻泰及民眾黨立委張其祿也呼籲,要落實居住正義,除了央行選擇性信用管制及房地合一2.0重稅還不夠,加上「囤房稅」,三箭齊發效果才會好,若擔心囤房稅傷及無辜,可在修法時排除。

資料來源:聯合新聞網 http://udn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