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容積移轉4大新措施 舊市場都更有解

發佈日期:2021/01/07  【聯合報 記者王敏旭/新北即時報導】
新北容積移轉元旦起有4大革新,分別是開始收取審查規費、友善市場建築及防災都更更新重建、容移環境容受力全面控管、容移代金全面推動,新北城鄉局指出,市場用地不能作為容移接收基地,而過去獎勵民間投資市場開發,除了有市場還有住宅,開放後都更才有誘因。

新北城鄉局今發布修正都市計畫容積移轉許可審查要點,城鄉局長黃國峰指出,新北都市環境因地區差異,存在不同特性,又因發展早許多地區面臨建築老舊與安全疑慮,透過新制加上都市更新,才能加速改善老舊環境。

城鄉局開發管理科長張記恩指出,元旦起開始收取審查規費,審查費用分簡易案件、一般案件,將收取3000元到1萬2000元不等費用,每20筆基地為基數,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。

新北約160處市場用地,約有3成是過去獎勵民間投資的市場開發,除了市場外還有住宅,但市場用地是不能當接受基地,只能捐給政府,房屋超過30年要都市更新無法容積移轉,因基地變小都市更新會變不可能。
張記恩說,容積移轉今年起開放老舊市場用地、防災都更建築可作為接受基地,也與簡易都更、危老建築等地區一同適用道路寬度放寬、評定機制有條件放寬的相關規定,提高辦理都市更新的誘因。

另外古蹟容移、考古遺址容移、河川容移因依據法源不同,未來都要納入新北市既有容移評定機制,避免出現窄巷高樓狀況;而容積移管採捐地及代金雙軌制,相關代金委託估價、代金價值審定等配套措施,預計2月底前完成。

張記恩指出,過去容積移轉時,申請人可能要購買道路、公園用地等,未來可選擇估價後繳代金給市府,就能擁有容積,而代金將會專款專用,由工務局等單位打通瓶頸道路、開闢公園綠地使用。

資料來源:聯合新聞網 http://udn.com